欢迎您来到申请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_执行案件_梁帮辉律师!
梁帮辉律师
咨询电话:13911403997
网站首页
新闻动态
专业领域
立案咨询
刑事辩护
行政诉讼
离婚纠纷
执行案件
合同纠纷
法律顾问
劳动仲裁
房产纠纷
交通事故
法律顾问
拆迁安置
法律常识
诉讼常识
联系我们
网站公告
更多>>
“逮捕”是怎么回事?
“取保候审”是怎么回事?
“刑事拘留”是怎么回事?
职务犯罪之罪与非罪的界限
刑事辩护的法庭辩论方式与技...
犯罪嫌疑人最长可被羁押多长...
《刑法》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...
团队荣誉
更多>>
执行案件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执行案件
>
详细信息
申请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
添加时间:2014/5/10 11:15:36 浏览次数:447
申请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:
1.必须是义务人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仍没有履行义务;
2.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提出申请;
3.申请执行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,递交申请执行书,确有困难的,也可以口头申请,由执行员记入笔录;
4.申请执行必须提交执行根据。
上一页 没有了
下一页
仲裁裁决的执行
版权所有:梁帮辉律师
电话:13911403997 手机:13911403997 联系人:梁帮辉律师
邮箱:liangbanghui@163.com
网站地图
本站关键词: